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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时间:2024-07-08 01:17:12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首页入口网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14号雅安大厦一楼超鸡库烧烤店和冯氏土家酱饼早上6点左右营业到晚上,产生的油烟极度影响周边住户,目前还存在油烟,没有一点改善。

  该举报件与第八批次,受理编号:D2HI8、第二十五批次,受理编号:X2HI3举报内容相似。8月9日15时,海口市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林栩副大队长、人民中队队长朱威豪、区生态环境局、人民街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分别对海口美兰沿浦炸鸡店(超鸡库炸鸡店)和海口美兰龙家百味糕点店(冯氏土家酱香饼)进行核实调查。

  1.经核查,海口美兰沿浦炸鸡店(超鸡库炸鸡店)主要经营油炸食品,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店于2019年7月26日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353。在2019年7月22日处理信访件第八批次,受理编号:D2HI8举报时,区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店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经营时产生的油烟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报告(编号:HKHBJS/2019/592号)于2019年7月31日出示结果,检测结果达标。

  2.经核查,海口美兰龙家百味糕点店(冯氏土家酱香饼)经营蒸包子,使用天然气炉蒸包子不产生油烟。同时,该店店内有摆放两台煎饼机设备,但检查时未使用。该设备作业时会产生油烟。另外,因该店未设有灶台,所以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无需备案。

  海口市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2019年8月8日责令该店负责人于2019年8月9日前将两台制作香酱饼的设备做移除。2019年8月9日7时30分,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中队队员再次前往冯氏土家香酱饼店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店内摆放的两台煎饼机设备已移除,不再作业。执法部门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投诉情况出现反弹,将及时进行查处。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口北的时代城一期违规建设篮球场,每天17:00-22:00产生噪声,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

  我区属地长流镇黄奕标副书记带领镇住建部门和镇环保办会同区住建局和市资规局秀英分局赶赴现场,核实办件情况。根据2011年签章的永秀花园总平面图,得知项目1#与3#楼、9#与11#楼之间各规划有一个篮球场。经现场核实发现,市民举报的篮球场与批建方案位置不一致,举报情况属实。

  该小区篮球场下午5点到晚上10点确实存在有人打篮球的情况。针对平时居民打球产生噪音问题,此类声音为日常生活常见现象,并无明确法律和法规予以限定或禁止,且对比执法中常见的关于超时施工(晚22:00后)的定义,晚22:00点也并非违规时间段,目前已协调物业方面做好教育劝导工作。

  (一)现场要求社区物业现暂停该篮球场的使用,拆除球场设施,当场已拆除篮球框;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申报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进行建设;

  (二)社区物业要加强对小区内容易扰民的娱乐设施加强管理,做好小区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从儒传村到逢考村的村路,有大量的运土车来往,轮胎上从工地带出的泥土等,导致路上扬尘严重。

  经联合调查组对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儒逢村委会儒传村到逢考村长度大约有1公里的村路进行全方位检查,部分路面存在车轮淤泥痕迹,路边绿植有蒙尘现象,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大型运土卡车来往。

  (一)8月9日,京环公司配合儒逢村委会对该段道路进行清理洗涤,路面污染情况基本消除。

  (二)区综合行政政法局在当天晚上和第二天对该段道路进行巡查,未曾发现运土车污染路面的情况。

  海口秀英区永万路向荣村村口内进30米有一无证的沙场,私下贩卖沙子。上班时间为在早上6点到晚上8点,偶尔会在半夜作业,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在筛沙时存在扬尘的污染。

  8月9日11:00,接到办件后,下午13:00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办林小瑜副主任带队,区国土执法大队、秀英街道城管中队及秀英街道环保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赶赴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沙场属无证经营,现场有5个沙堆、一台筛沙机,正在作业经营,确实产生噪音扬尘等问题。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山尾村委会下塘村红树林旁边的一片湿地是候鸟的栖息地,目前某公司私自使用大型车辆盗挖泥土,地面上形成多个大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污染地下水、台风时海水倒灌,这是改变土地性质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1、经现场核实8月7日、8日,四海博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内的排水沟进行挖土清理,已经挖了三段,每段约20米长,挖出的土就近堆放在排水沟边,出水面。此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之“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此方面举报情况属实。

  2、该地块范围内有排水孔匝门控制,该公司自2008年租赁该范围土地以来,直到今年8月份之前从未在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红线日清理排水沟只是挖了浅表的土,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海水倒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此方面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3、2007年12月24日四海博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引资与项目服务办公室及演丰镇人民政府的牵头下,在三方一起努力下签订了《美兰九号运动休闲生态园区投资协议》。该公司与演丰镇演海村委会、演中村委会、山尾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对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红线范围内土地享有五十年的合法租赁使用权。2017年8月16日,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金沙湾海岸等45个湿地保护小区的批复》的精神设立了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由于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的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尚未给该公司及相关村委会生态补偿。目前该公司尚在履行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红线图范围内的土地租赁合同,该公司每年都给相关村委会缴纳租金。

  1、8月8日17时整,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现场已给四海博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在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内挖土清理排水沟的行为,三天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8月9日,四海博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停止在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内挖土清理排水沟的行为,并把已经挖出的土推回原地,已达到恢复原状的要求。

  3、海口市美兰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演丰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下塘水鸟湿地保护小区的巡查,避免该公司再发生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

  海口市美兰区椰林路1号红利大厦隔壁的海南省邮政局在翻新,施工时间约1个月,没有防尘措施,产生较大的扬尘,导致南宝路和椰林路道路灰层较多。

  2019年8月9日15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清升副局长、美兰区综合执法大队覃荣佳副大队长、海府执法中队中队长严锡开、海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项目工地负责人一同前往海口市美兰区椰林路1号宏利大厦隔壁的海南省邮政局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经查,海南省邮政局办公楼正在进行外立面翻新装修,外立面的翻新装修作业已完成,部分手脚架已拆除,但室内的装修作业还在进行当中,8月6日至8月8日因项目工艺技术要求对窗户进行拆除后施工,工人在装修打磨过程中未做好密封防尘措施,导致灰尘随着风向飘往宏利大厦小区、椰林路及南宝路。宏利大厦小区内地板都是白色灰尘,小区内停放的小轿车车前挡风玻璃和后窗、电瓶车车身上都覆盖一层白色灰尘。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工人未按要求对堆放的建筑材料、渣土渣块进行密闭覆盖和洒水抑尘,装修打磨过程中未做好密封防尘,导致有扬尘产生,举报情况属实。

  扬尘导致南宝路和椰林路道路灰层较多问题,经现场查看,并未发现道路上有工地产生的灰尘,举报情况不属实。

  1、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海南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月9日前做好防尘保护措施,清理堆放的建筑废弃垃圾。施工方积极努力配合整改,立即对建筑材料及渣土渣块进行喷洒作业、清扫和清理堆放的建筑废弃物。

  2、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实施工程单位采用密目网覆盖建筑材料及渣土渣块并采取洒水抑尘,室内装修要全部做好封闭措施,未做好防护工作前不能开工。如未在8月10日前对扬尘及堆放建筑垃圾问题进行整改,将依法进行顶额处罚。经现场核查反馈:该工地已于8月10日11时对存在的扬尘及堆放建筑废弃垃圾问题已整改完毕。

  海口琼山区凤翔西路帝和华庭小区2楼有家古兰咖啡餐饮店,该店的餐厨污水通过自建的管道排到小区1栋楼下的池子(该池也是该店私自建设),每次抽池中污水的时候出现外漏,污染地面,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的出入。该店私自改装排烟系统,油烟直排到大气中污染空气。小区的性质为商住楼,没有餐饮配套设施,该餐厅没有办理环评程序。

  (一)关于该店的餐厨污水通过自建的管道排到小区1栋楼下的池子(该池也是该店私自建设),每次抽池中污水的时候出现外漏,污染地面,产生臭味问题。经现场核实,小区规划没有专门为商铺提供的隔油池。该餐饮店为满足餐饮废水排放需要,在该店后面(小区内)建了一个全密封的三级隔油池,将厨房废水排到隔油池中,经过隔油处理后才排放到小区内部的管网,最终排到市政管网。隔油池第一格废渣满后该店每个月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据现场查看隔油池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漏、污染路面的痕迹,但抽污水时,抽水管进出隔油池可能带有污水洒漏现象。

  (二)关于该店私自改装排烟系统,油烟直排到大气中污染空气问题,该餐厅没有办理环评程序的问题。该商住楼没有内设排烟管道,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不存在直排情况;同时已在2013年取得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海口古蓝餐饮有限公司(古蓝咖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函》(海环审字[2013]3003号),根据2019年8月11日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的油烟检测报告数据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评价的标准。

  (三)关于小区的性质为商住楼,该店没有餐饮配套设施的问题。该商住楼建设初期没有配套专用的隔油池和内设排烟管道。但为满足项目排污需要,该餐饮店自建了隔油池处理餐饮废水,自建排烟管道处理油烟,该问题属实。

  (一)清运隔油池期间要求企业安排人员现场督促,避免清运时有极大几率会出现外泄和异味问题,并避开小区居民出入小区高峰期和休息时间清运。

  (二)8月9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口古兰咖啡餐饮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该店改正违法建设隔油池行为。8月10日对其私设油烟管道的行为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其在14日前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后继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下一步处置,考虑到该店餐饮废水及油烟排放的真实的情况,要求其边督边改,按规定重新选址安装隔油池和油烟管道,在整改期间要避免隔油池抽污水产生污水洒漏影响小区居民及保障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转。

  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金盛达对面的海南巨友路桥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生产排放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019年8月9日16:30,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永兴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组成核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持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海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和一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进入干燥烘干筒加热烘干,再经称重配料后由提升机提升进入搅拌机与热熔后的沥青原料混合搅拌形成成品。

  该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高排,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粉尘经排气阀压进干泥搅拌机形成干泥,最后用于厂区地面修整。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的全部过程排放废气的污染问题。周边没有居民生活,只有公司员工集体宿舍。

  经现场测量,该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16192.41平方米,属于园地,非建设用地。现状为堆放石料、生产设施。海南冠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用地面积约25亩,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地秀英区永兴镇苍英村集体土地建设沥青搅拌站项目,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占地。

  1.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于8月8日对海南冠达路桥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4万元。

  2.区国土执法大队现场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秀英NO:0002598)和《协助调查通知书》(秀英NO:0002350)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作询问笔录。根据秀英区国土分局前期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套合海口市多规合一地类为一般耕地16192.41平方米;套合海口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果园16192.41平方米。

  3.秀英区将举一反三,对全区涉及的搅拌类企业逐一排查,严格依法查处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4.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管控,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委会223乡道旁(日发大道89号)海口市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无环保手续,长期夜里偷偷生产,排放废气及污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接件后,2019年8月9日15:30秀英区石山镇组织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区国土执法大队等涉该办件的职能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办件核实。

  核查发现,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26479.71平方米(合39.72亩),现状为水泥硬化、两排瓦房、一排简易房、两排铁皮棚、三间厂房及生产设备。根据该企业来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书及秀英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对该地块的测量示意图,该项目用地的“多规”地类为乡村建设用地26479.71平方米,符合规划;现状地类为村庄25802.36平方米,灌木林地590.24平方米,农村道路87.11米。该公司项目已建成并使用,涉嫌占用林地590.24平方米。

  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开始投产使用,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废气排放,由于非法经营,区环保局2016年11月14日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停产,2017年7月琼山区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停产至今。该企业项目建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车间进行了全封闭生产,并配备了脱硫塔、紫外UV光解废气进化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措施,企业现正在积极完善环评手续,环评报告表已编制完成,目前上报环保部门审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核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的全部过程排放废气及污水的问题。8月9日19:00至2019年8月10日6:00,石山镇对该公司做例行巡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一)区国土执法大队现场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866)和《协助调查通知书》(执法文书编号:0002040)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作询问笔录。下一步,区国土执法大队将对该公司占用的林地进行限期拆除整改。

  (二)要求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待环评批复取得后经对粉尘及废气等所有指标进行仔细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属地石山镇及环保部门加强该点位的巡查监管,尤其是夜间巡查,如若发现该企业在未完善相关经营手续之前恢复作业,将依法移交琼山区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1、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东北方向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每天散发阵阵臭气,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2、2019年7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原规划为疗养中心的地方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不足200米,根据雷达站建设规定,250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房和学校等。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居住小区,污水处理厂与居住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有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1、市委市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海岸电台天线m。

  1、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东北方向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每天散发阵阵臭气,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2019年7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原规划为疗养中心的地方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不足200米,根据雷达站建设规定,250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房和学校等。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居住小区,污水处理厂与居住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有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1、市委市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海岸电台天线m。

  1、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东北方向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每天散发阵阵臭气,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2019年7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原规划为疗养中心的地方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不足200米,根据雷达站建设规定,250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房和学校等。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居住小区,污水处理厂与居住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有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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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海岸电台天线m。

  1、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东北方向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每天散发阵阵臭气,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2019年7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原规划为疗养中心的地方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不足200米,根据雷达站建设规定,250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房和学校等。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居住小区,污水处理厂与居住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有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1、市委市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海岸电台天线m。

  举报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东段和盐灶路之间的博义盐灶回迁安置房项目工地和绿地海德公馆项目工地存在长期严重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造成蚊虫滋生,实施工程单位未采取消杀措施。

  2019年8月9日15时,区博义盐灶指挥部,滨海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到博义盐灶棚改指挥部现场针对市民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一)针对博义盐灶棚改回迁房和绿地海德公馆项目超时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扬尘问题。

  两个项目于2019年上半年已建设竣工,施工项目已停止。市民反映的超时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已经消除,执法人员近半年以来,也未接到过12345热线的投诉,超时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扰民的问题已不存在。

  2019年8月9日,巡查发现海德公馆项目工地旁盐灶、八灶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有遗留的砖渣,用于后期盐灶棚改修路铺垫。

  1.现场建筑垃圾已清洗整理干净,砖渣(物料)进行滤网覆盖,施工现场已设置安全围挡、安全警示标志。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花卉大世界西北角有一块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空地,由于无人管理,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散发浓烈臭味。

  经现场核实,该地块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花卉大世界西北角,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该地块西北角堆放了约1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现场无明显异味。

  海口市秀英区海口监狱周边存在垃圾场填埋场、电线电缆回收企业等,排放臭气。督察组进驻海南后,电线电缆回收企业在晚上进行焚烧电缆排放臭气。

  8月9日下午16:30,我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刘长河副调研员带队,联合秀英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海秀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海口监狱一带,对举报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现场核实,海口明海彩砖有限公司擅烧树枝及少量塑料制品,产生白烟,未发现有焚烧电缆痕迹。

  (一)现场教育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负责人增强环保主体意识,加强管理,积极履行环保责任,自觉守法,避免异味散发影响周边居民;责令海口市京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每日不少于3次采用洒水车、高压清理洗涤车对转运站引桥、作业广场、作业平台做冲洗,通过喷洒消毒除臭剂等进行消杀除臭,形成制度;加强进站的转运车辆管理,全面排查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和密封性能,严禁车身不洁、密封性能差、垃圾污水滴冒撒漏等问题车辆进站,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转运站的监督检查,发现臭气污染等扰民问题将当场责令改正;市园林环卫局将指派第三方监督考核组对转运站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凡发现站内管理不到位或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存在任意的毛病,则要求立即整改,并纳入周、月、季度环卫作业质量考评扣分处罚通报。

  (二)立即责令海口明海彩砖有限公司扑灭垃圾焚烧,并下达违反管理条例处罚单,罚款800元。同时对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彻底清理现场,严禁焚烧垃圾行为。海秀镇城管中队将加强对该片区巡查频率,如若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现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对海口明海彩砖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限期依法完善环评手续,同时以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